招租公告-玉簫路辦公樓二樓125
為提高國有資產利用效率,確保資產保值增值,增加經濟收入,現對玉簫路辦公樓部份樓層進行公開競價招租。具體情況如下:
一、招租方及房屋基本情況
1、招租方:揚州瘦西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(揚州瘦西湖旅游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)
2、房屋基本情況:
序號 |
區域 |
坐落 |
使用面積(㎡) |
評估租賃底價(萬元/年) |
備注 |
1 |
城北玉簫路 |
玉簫路辦公樓二層部分辦公室 |
125 |
4.5625 |
1元/天/平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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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租期及租金底價
房屋租期為3年,租金按照最低1元/平方米/天計算,年租金約為4.5625萬元,免租期3個月。物業管理費按照800元/月計算,年9600元/年(不包含水電)。
三、房屋現狀及租賃用途
房屋用途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相關要求,該區域作為 ,限定功能為辦公。
四、競租報價方式
采取一次性現場書面報價方式(競價低于租金底價無效)。報價以百元為精確單位。
五、招租流程須知
1、招租公告通過揚州瘦西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——門戶網站發布。
2、采取限時報名的方式,自2023年 5 月 15 日至2023年 5 月 17 日止(法定節假日除外);具體時間為上午9:00-11:30,下午2:00-17:00,逾期報名不予受理。
3、報名登記地點:揚州市鴻福路8號旅法集團辦公樓三樓329辦公室 ,報名登記聯系人:桂東挺,聯系電話:18652560446
開標時間:2023年 5 月 18 日 9 時 30 分
開標地點:旅發集團三樓東邊會議室
4、報名截止后,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競租方,即進行現場競價,競價最高者為成交人。若出現最高價相同的情況,則以搖號方式決定;若只有一個競租人,以租金參考底價成交;若無人參加競租,則流標。若競價最高者放棄承租權,須承擔違約責任,該招租標段重新招標。
5、競租人如擾亂公開招租會現場秩序、干擾招租工作、操縱、壟斷、惡意競價、串通、損害招租方或他人合法權益的,將取消其競價、成交資格,保證金不予退還,同時招租方有權追償因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。
6、競租時間地點視實際情況另行通知。參加人員限帶一人,應攜帶好相關身份證件及競租保證金收據,提前半小時入場辦理簽到登記及相關手續,遲到者視為自動放棄。
7、成交方須于競租當場簽訂成交書,成交結果經公示3天后,如無異議,則商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。
六、競租具備條件
1、競租人須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或有效續存狀態的企業法人,具有良好資信,符合國家有關規定,不存在法律的障礙。
2、報名時按照公告要求提交報名資料,并簽署承諾書對資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合法性、有效性負責。意向競租方為自然人應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(審核原件),銀行征信報告;企業的須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現場提交報名資料: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復印件,營業執照,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,授權委托人企業社保繳納證明,有效的授權委托書,企業征信報告。同時須提供租金支付能力證明(賬面資金足以預支年度底價租金)。
3、意向競租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報名的,不予接受其報名。發現意向競租方有虛假行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,取消報名和承租資格。
4、意向競租方應在報名前自行對招租房屋進行實地察看,成交后不得以沒有充分了解標的物的情況為由不履約。
七、競租押金說明
意向競租方須在材料審核通過后交納競租保證金貳萬元,并注明繳款事由。繳款戶名:揚州瘦西湖旅游資產運營管理有限公司;賬號:1108020909100214752;開戶行: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揚州沒河支行。競租方須保存好繳款憑證,競租時作為入場有效憑證。
如競租方未成交,則競租保證金于招租事項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。競租方若成交,已繳納的競租保證金在簽訂合同后無息退還,當場簽訂競租成交確認書,并于結果公示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,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。若競租人在招租事宜中出現任何違約行為,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八、承租義務條款
競租成交后,競租方即轉為承租方,其必須遵守:
1、承租期滿后,若承租方無任何違約行為,房屋交接后15個工作日內出租方將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。承租方若在合同期滿前違約(詳見《房屋租賃合同》),則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2、租金繳納方法:租金半年一交,第一次在簽訂《房屋租賃合同》前繳清,以后合同期內每半年租金在相應租賃期間開始的一周內繳清,逾期不交的視為違約,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,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。
3、承租方在房屋實際使用中,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,不得擅自變更登記的意向經營項目;不得擅自將租賃房屋轉租、轉讓、轉借或與他人調劑交換。如有以上行為,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,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。
4、競租成交后,出租方以現有房屋狀況交付,不負責租賃期間的房屋維修,承租方應在房屋交接時查驗房屋質量,有問題可向出租方反映,待房屋修繕后再行交接。如在承租期內因房屋質量問題造成損失,由承租方自行承擔。合同期滿后或合同中途因故(承租方)終止,承租方進行裝修的不可移動部分,無償歸出租方所有,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補償裝修或添附殘值。
5、其他具體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以《房屋租賃合同》為準。
九、承租方業務
1、法律責任自負;
2、水,電,氣等所有經營相關費用自理;
3、工商、消防、環保等各種證照自行辦理;
4、按現狀承租,廚房裝修和水電安裝自理;
5、按時交納租金和水電氣費用。
十、其他事項
本次招租活動,如有疑問可電話咨詢,聯系人:桂東挺,聯系號碼:18652560446。所有解釋澄清一律以書面答復為準。